楊佩恩/慈林職工
 
這次慈林的職場安全講座,邀請了伍維婷教授來分享「防治數位性別暴力」的議題,真的受益良多,特別是聯想到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MeToo事件,或之前的性愛影片外洩等新聞,更加有深刻的體會。
 
隨著網路科技的進步,性別暴力不只是單純只有自己拍攝的照片或影片,現在甚至是可以透過AI換臉技術,合成一些不實的照片或影片,來達成某些性幻想的需求,以前是沒有明確地規範,現在才有較為清楚的法律規範。
 
透過講座才知道,原來性騷擾防治法,還有如此細膩的差別:如在職場上遇到騷擾,是屬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受害者可以跟雇主反應,若加害者為雇主,可以跟主管機關-勞工處申訴;若有一方為學生或在學校發生的騷擾,屬於性別平等教育法,受害者可以跟學校反應,若加害者為校長,可以跟主管機關-教育處申訴;
非職場或校園,即一般公共場合遇到騷擾,屬於性騷擾防治法,可直接報警處理。
 
真心感謝伍教授的分享,透過幽默風趣的言談,以及實際的案例分享,讓我們能用簡單的概念,了解複雜的法條。越了解相關法條,才能更加有效的保護自己。然騷擾很難有個明確的標準,也很難佐證,完全取決於受害者當下的感受,當下覺得不舒服,要勇敢說不,大膽地請求協助。
 
我們不做直接加害者,也不要當個落井下石,說著閒言閒語的間接加害者,透過言語指責被害者。其實更多的受害者反而是被他人的指責所傷害,我們不是當事人,不了解其感受,不要隨意評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