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林館舍租借辦法說明
提供館舍外借作為研討會、講習會、座談會、音樂會等用途,以不妨礙本會正常開課及活動為原則。
一、申請對象:
1、凡教育及公益團體或非營利組織,均可向本會提出合作意願。
2、凡一般社會大眾自組成團體或社群,需符合本會宗旨條件。
二、檢附文件:
1、申請單位請提出下列資料,並於活動舉辦日前一個月來電或來函。
(1)活動計畫書、 (2)主辦單位之簡介資料。
上述資料匯集完成後,經本會討論後,決定是否租借。
2、同意租借後,需附上以下資料完成線上申請並於一周內繳納清潔費始完成租借程序。
(1) 活動保險資料、(2) 免責聲明書、(3)場地規範同意書。
三、借用時段/館舍/人數:
1. 時段:配合本會行政開放時間(每週二-六,上午9:00 – 下午5:00)
2. 館舍:慈林文教中心一樓演講廳、慈林社會發展學院3樓教室&餐廳等 相關視聽設備,依洽借需求提供使用。
3. 人數:文教中心1樓演講廳 (40人為限)、社發學院3樓教室&餐廳 (50人為限)。
4. 時段說明: (國定假日及非本會上班日不適用)
四、場地使用清潔費標準:
1. 開放館舍(新台幣元/時段):
文教一樓可容納人數為40人;社發學院三樓教室可容納人數為50人
教室
時段
|
文教一樓 | 社發學院三樓 |
上午/下午/全天 | 1500/2000/3000 | 2500/3500/5000 |
2. 凡教育及公益團體或非營利組織,可提出館舍租借申請,
且符合本會宗旨活動得以與本會共同主辦或協辦等方式,免費提供場地使用。
3.繳納方式:
(1)跨行匯款、網路ATM、ATM轉帳:
帳號:44553+捐款人電話或行動電話後9碼
(全部共14碼)
戶名:財團法人慈林教育基金會
銀行:台灣企銀(050)羅東分行
(2)現金繳納:請至慈林文教中心洽游小姐。
五、聯絡方式 :
(03) 965-0515 # 213 游小姐 或
電子郵件: chilin1991331@gmail.com
六、場地使用規定
- 因應GOVID-19,入班前請安排人員協助量體溫,並自行準備口罩,課程中皆需全程配戴口罩。
- 申請人於舉辦活動時,請依活動計劃書辦理,如違反原計劃者,本會可停止合作。
- 使用場地時請維持場地內外秩序,教室、演講廳、展場及新舘演藝廳內請勿飲水、飲食或抽煙;
活動期間,不提供茶點招待場地,來賓可至茶水間飲水;餐廳僅提供簡易用餐場地,不提供烹飪。 - 告知義務:本館設有垃圾桶,需轉知觀眾勿將垃圾丟進廁所垃圾桶內,申請單位應負監督管理之責。
- 場地內外,請不要搭設布幕看板等,也請不要擅接或改變電源線路,及超載使用電器設備,或變動原有設備。
場地內請不要加釘任何鐵釘,門窗上不要張貼任何文宣海報。 - 舉辦活動期間,未經本會同意不得任意佔用公共走道或展場、大廳,或隨意放置物品於公共空間,以免影響觀瞻。
- 活動舉辦後,場地內、外請即恢復原狀並歸還器材,花籃及垃圾請於活動後帶走,經慈林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無毀損或短少後,才完成場地歸還程序。
- 使用本會館舍,若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生毀損或短少,應照價賠償。
- 場地使用期間之安全維護、傷患急救、公共秩序、器材設施及人員意外保險之相關事項,請由申請人自行辦理。

與本會確認可租借後,請點選進行線上申請租借。
下載免責同意書、下載場地規範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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