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林館舍租借辦法說明
提供館舍外借作為研討會、講習會、座談會、音樂會等用途,以不妨礙本會正常開課及活動為原則。
一、申請對象:
1、凡教育及公益團體或非營利組織,均可向本會提出合作意願。
2、凡一般社會大眾自組成團體或社群,需符合本會宗旨條件。
二、檢附文件:
1、申請單位請提出下列資料,並於活動舉辦日前一個月來電或來函。
(1)活動計畫書、 (2)主辦單位之簡介資料。
上述資料匯集完成後,經本會討論後,決定是否租借。
2、同意租借後,需附上以下資料完成線上申請並於租借日前5日完成繳納清潔費。
(1) 活動保險資料、(2) 免責聲明書、(3)場地規範同意書。
三、借用時段/館舍/人數:
1. 時段:配合本會行政開放時間(每週二-六,上午9:00 – 下午5:00)
2. 館舍:慈林文教中心一樓演講廳、慈林社會發展學院3樓教室&餐廳等 相關視聽設備,依洽借需求提供使用。
3. 人數:文教中心1樓演講廳 (40人為限)、社發學院3樓教室&餐廳 (50人為限)。
4. 時段說明: (國定假日及非本會上班日不適用)
上午09:00~12:00;13:00~17:00各為一時段,時段外恕不外借,不足一時段以一時段計。
四、場地使用清潔費標準:
1. 開放館舍(新台幣元/時段):
文教一樓可容納人數為40人;社發學院三樓教室可容納人數為50人
教室
時段
|
文教一樓 | 社發學院三樓 |
上午/下午/全天 | 1500/2000/3000 | 2500/3500/5000 |
2. 凡教育及公益團體或非營利組織可提出館舍租借申請,符合本會宗旨活動
得以與本會共同主辦或協辦等方式,免費提供場地使用。
3. 租借前五日將進行通知繳費,一經繳費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外將不進行退費。
4.繳納方式:
(1)跨行匯款、網路ATM、ATM轉帳:
帳號:44553+匯款人電話或行動電話後9碼
(全部共14碼)
戶名:財團法人慈林教育基金會
銀行:台灣企銀(050)羅東分行
※匯款請備註 租借人/單位名稱,以便我們對帳。
※匯款後請傳匯款單或截圖,以利確認。
(2)現金繳納:請至慈林文教中心洽游小姐。
(03) 965-0515 # 213 游小姐 或
電子郵件: chilin1991331@gmail.com
六、場地使用規定
- 申請人於舉辦活動時,請依活動計劃書辦理,如違反原計劃者,本會可停止合作。
- 申請人於舉辦活種前,應至慈林進行場勘並溝通,活動當天慈林將不提供任何未事前告知之協助。
如不先提前預演及告知需要設施設備,本會有權停止租借。 - 使用場地時請維持場地內外秩序,教室、演講廳、展場及新舘演藝廳內請勿飲水、飲食或抽煙;
活動期間,不提供茶點招待場地,來賓可至茶水間飲水;餐廳僅提供簡易用餐場地,不提供烹飪。 - 告知義務:需轉知觀眾勿將垃圾丟進廁所垃圾桶內,由申請單位自行備好垃圾袋(桶),並負監督管理之責。
- 場地內外,請不要搭設布幕看板等,也請不要擅接或改變電源線路,及超載使用電器設備,或變動原有設備。
場地內請不要加釘任何鐵釘,門窗上不要張貼任何文宣海報。 - 舉辦活動期間,未經本會同意不得任意佔用公共走道或展場、大廳,或隨意放置物品於公共空間,以免影響觀瞻。
- 活動舉辦後,場地內、外請即恢復原狀並歸還器材,花籃及垃圾請於活動後帶走,經慈林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無毀損或短少後,才完成場地歸還程序。
- 使用本會館舍,若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生毀損或短少,應照價賠償。
- 場地使用期間之安全維護、傷患急救、公共秩序、器材設施及人員意外保險之相關事項,請由申請人自行辦理。
- 其他重要規定,請點選確認,需同意相關規定後再進行申請。
了解以上租借辦法後,請來電聯絡(03) 965-0515 # 213 游小姐,詳談租借事宜。
與本會確認可租借後,請點選進行線上申請租借。
了解規定並願意遵守租借,請填寫場地規範同意書,無保險者必須下載填寫免責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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